进口单位应持哪些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续
1.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;
2.进口付汇备案表(如需);
3.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;
4.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;
6.报关单核查系统IC卡;
7.外汇局要求的其它凭证;
8.特殊情况下经核准付汇的,提供有关核准件;
9.收汇凭证(退运、转口等项下)。
胡坤(先生);QQ:837874835
电话:0769-26981021/ 13686142726;
传真:0769-26980001